為辦理平埔原住民族西拉雅族成員登記,臺中市政府自115年8月13日起至120年8月12日止受
理申請,符合資格之民眾請備妥相關文件至本市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相關申請內容如下:
一、受理地點:本市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二、受理時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三、公告登記期間:115年8月13日至120年8月12日止
四、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三)申請人戶籍資料
(四)日治時期戶籍資料正本(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具有「熟」、「平」或註記)
(五)親屬關係陳述附表
五、平埔原住民族「西拉雅族」成員身分認定要件:
✔ 申請人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之日治時期戶籍資料、除戶資料或親屬關係證明文件,須能形成完整親屬鏈結。
✔ 日治時期戶籍資料「現住所」欄位須位於西拉雅族分布地區。
✔ 戶籍資料應具有 「熟」、「平」註記。
六、如資料不完整或有待釐清事項,將由主管機關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審查符合身分要件者,將登載於平埔原住民族群民族成員名冊,並以書函通知申請人,申請人須再持核准書函正本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平埔原住民身分登記。
七、提醒符合資格及有申請需求的族人,請事先備妥相關資料,以利後續登記作業順利完成,相關申請資訊及各項申請表單請至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參閱。

Facebook
Twitter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