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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申請須知

【申請人】
1.初領或補領:
(1)年滿14歲者,應由本人親自辦理並到場核對人貌。
(2)未滿14歲請領者,由法定代理人辦理,並且未滿14歲之當事人應親自到場核對人貌。
2.換領:
(1)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2)戶長親自或委託戶內人口辦理全戶或部分戶內人口之遷徙登記時,須同時申請戶內人口之換領國民身分證,不受前項須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之限制。
【應備證件】

  1. 初領或補領:
    • (1)年滿14歲:
    • (2)未滿14歲:
      • (a)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如法定代理人無法共同辦理,應由未到場之法定代理人出具同意書,交由另一方辦理;如同意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其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 (b)本人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
      • (c) 本人最近2年內拍攝之符合規格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補領得免繳交相片或數位相片之情形,請參照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主題資訊-國民身分證專區-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187查詢,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服務-國民身分證-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上傳數位相片)。
  2. 換領:
    • (1) 本人舊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未滿14歲者,另提憑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如法定代理人無法共同辦理,應由未到場之法定代理人出具同意書,交由另一方辦理;如同意書在國外作成者,應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其在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作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 (2) 最近2年內拍攝之符合規格相片1張或數位相片, 換領得免繳交相片或數位相片之情形,請參照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格式內容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主題資訊-國民身分證專區-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187查詢,繳交數位相片者請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網路申辦服務-國民身分證-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 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765 上傳數位相片)。
    • (3) 委託他人辦理者,應檢具委託書、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規費】
1.初領:每張收費新臺幣50元。
2.補領:每張收費新臺幣200元。
3.換領:每張收費新臺幣50元。
【受理戶政事務所】:
1.初領、補領國民身分證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2.申請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變更者,向各該申請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國民身分證有毀損之情形者,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3.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得同時向受理之戶政事務所申請補領國民身分證。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2-29
  • 發布日期: 2012-09-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西區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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