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轄區員警執行勤務時發現○○君國民身分證似遭變造供他人使用,遂請轄區戶政事務所協查請領狀況。

案由 本轄區員警執行勤務時發現○○君國民身分證似遭變造供他人使用,遂請本所協查請領狀況。
事實經過 本轄員警執行勤務時,發現一張似遭變造之國民身分證,遂於103年9月24日請本所協助查明,因該證並非本所核發,經本所向原製發之戶所查詢空白身分證號及空白膠膜號並核對身分證上之各項戶籍資料均無誤;但該身分證上之照片並非戶役政系統中檔存相片;由此判斷該身分證疑似遭變造,本案事後已由烏日分局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問題分析

一、 經查○○君身分證曾經遺失補領,遺失之身分證疑遭不法人士變造後提供給外籍人士(外勞)在台使用。

二、 因該員警執行勤務時發現,持假證件之外籍人士神色異樣且對自身之戶籍資料未能清楚說明,遂更深入查察後發現本案。

處理情形

一、 本案已由烏日分局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二、 為防止不法人士持假證件辦理各項業務,特別提醒各所同仁受理案件時了解目前較新之變造手法,以確保民眾個資安全等權益。

三、 本案幸賴警察人員確實踐行人貌身分查對並細心查證,當事人之權益得以保障,殊值同仁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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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7-15
  • 發布日期: 2014-10-0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
  • 點閱次數: 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