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應用Q&A
Q1.申請檔案閱覽其申請人資格為何?
A:申請人或委託人。
Q2.申請檔案閱覽,得否書面通訊申請?
A:申請人填具申請書後,得以書面通訊方式寄達戶政事務所。
Q3.申請檔案閱覽申請作業流程為何?
A:申請人填具閱覽申請書向戶政事務所檔管人員提出申請,俟15日內接獲戶政所審核通知書後,持通知書、身分證明文件,至戶政所取件閱覽。
Q4.申請檔案閱覽可否同時申請檔案影印複製?
A:申請人申請閱覽檔案,如需複製檔案時,應先繳納複製費用。
Q5.申請閱覽、抄錄、複製檔案,其費用如何計算?
A:申請閱覽、抄錄檔案,每2小時收取費用新台幣20元,不足2小時以2小時計算,影印複製檔案收取費用為B4以下每張2元,A3每張3元。
Q6.申請檔案閱覽時間,是否與上班時間相同?
A:閱覽時間除例假日及國定假日外,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下午2時至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