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3年2月20日修正發布「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第3條、第7條、第13條條文,係因112年6月28日修正公布之「入出國及移民法」增訂第72條之1及第74條之1第1項、第3項等違反本法行為之罰則配合修正。 ★「舉發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事件獎勵辦法」第3條、第7條、第13條條文